论业主共有权取得与行使
李云捷
2008-07-10
发表期刊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ISSN1004-3926
卷号No.203期号:07页码:231-235
摘要业主共有权是业主核心权利之一。社会成员甚至业主本身对共有权界定认识不清、或是现实条件不足阻碍了业主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导致业主无法实现共有权。本文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入手,在分析共有权取得与行使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上,认为阻碍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的原因是共有权的"外部化"以及业主维权交易成本畸高。为实现共有权,本文进一步提出应修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及赋予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团体民事主体资格。
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共有权 共有部分
URL查看原文
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274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作者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云捷. 论业主共有权取得与行使[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No.203(07):231-235.
APA 李云捷.(2008).论业主共有权取得与行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No.203(07),231-235.
MLA 李云捷."论业主共有权取得与行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No.203.07(2008):231-235.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李云捷]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李云捷]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李云捷]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公司债权人权益之保护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以应用型为核心的公司法网络课程改革探索
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论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场外配资证券监管与刑事追责的界分与衔接
论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