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本质是限制执政者权力的法律
梁卫华
2006-09-15
发表期刊法学杂志
ISSN1001-618X
期号05页码:130-132
摘要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对宪法的起源和发展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宪法是人民群众将通过斗争从执政者或统治阶级手中争取到的民主权利法律化的成果,宪法在本质上是限制执政者权力的法律,宪法体现的是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不体现人民群众意志、得不到人民群众认可的“宪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最终必被人民群众和历史所唾弃,而无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力量的执政者、政权、统治阶级乃至社会制度,或早或迟最终必被人民群众所推翻。当前我国宪法学界对宪法及其本质的认识陷入了误区,只有去伪存真回归历史唯物主义的轨道,才能揭示宪法和宪政发展的内在规律,提高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树立社会主义宪法的权威,建设社会主义宪政,依法治国。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宪法 起源 本质
DOI10.16092/j.cnki.1001-618x.2006.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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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037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恩平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恩平529400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梁卫华. 宪法的本质是限制执政者权力的法律[J]. 法学杂志,2006(05):130-132.
APA 梁卫华.(2006).宪法的本质是限制执政者权力的法律.法学杂志(05),13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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