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正当解约事由辨析
陈筱贞
2006-08-05
发表期刊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ISSN1008-2433
期号04页码:70-72
摘要商品房交易中,解约方总是力图为自己寻找正当的免责事由。从我国当前的立法、司法实践、法理分析及国外规则来看,正当解约事由中的“一方原因”不等于“一方过错”,“告知义务”应有底线,“情势变更”不能滥用。这样才能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商品房的炒作和投机。
关键词商品房交易 正当解约 免责事由
DOI10.16231/j.cnki.jhpc.2006.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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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343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作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 浙江杭州310012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陈筱贞. 商品房交易正当解约事由辨析[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4):70-72.
APA 陈筱贞.(2006).商品房交易正当解约事由辨析.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04),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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