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学校行政主体法律地位及其行为规范
谭在仁
2002-11-10
发表期刊山东电大学报
ISSN1008-3340
期号04页码:35-36
摘要学校经过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而取得一定的行政职权 ,从而拥有行政主体资格 ,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因此 ,学校应规范自身的行为 ,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 ,真正做到依法治校
关键词学校 行政职权 法律地位 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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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2548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
作者单位威海广播电视大学 山东威海264200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谭在仁. 试析学校行政主体法律地位及其行为规范[J]. 山东电大学报,2002(04):35-36.
APA 谭在仁.(2002).试析学校行政主体法律地位及其行为规范.山东电大学报(0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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