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品分期收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刘汉民
1996-06-15
发表期刊财会通讯
ISSN1002-8072
期号06页码:24-25
摘要<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将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所接受。但零售企业商品一般是按售价核算的,在分期收款销售时,实际的销售价格一般要比预定的零售价格略高一些,对这部分分期收款销售价格与预定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叙述方便,下面称为“超价”),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呢?笔者提出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并对其优劣作一比较。 设某企业某商品的单位进货成本为200元,预定零售价格为250元,进销差价率为20%,分期收款销售时单价为280元;分5期收款;本月分期收款销售40件。
关键词分期收款 商品进销差价 库存商品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分期收款销售 零售商品 会计处理
DOI10.16144/j.cnki.issn1002-8072.1996.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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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367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刘汉民. 零售商品分期收款业务的会计处理[J]. 财会通讯,1996(06):24-25.
APA 刘汉民.(1996).零售商品分期收款业务的会计处理.财会通讯(06),24-25.
MLA 刘汉民."零售商品分期收款业务的会计处理".财会通讯 .06(199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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