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域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研究 | |
侯继虎1; 徐静2; 袁仕祥3; 史以英4 | |
2018-04-15 | |
发表期刊 | 淮阴工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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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7961 |
卷号 | 27期号:02页码:69-74 |
摘要 | 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消解于包产到户,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则名存实亡。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中的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确权到户,有其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实践中的合理性。农户承包耕地确权到户,家庭集体经营,既能最好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政府进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又能较好地保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又没改变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是目前产权体制下较好的制度建构。 |
关键词 | 农村集体土地 产权改革 确权到户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资助项目 | 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6FXB008)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7783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
作者单位 | 1.淮阴工学院苏北发展研究院; 2.淮阴工学院监察处; 3.淮安开放大学; 4.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侯继虎,徐静,袁仕祥,等. 法治视域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研究[J]. 淮阴工学院学报,2018,27(02):69-74. |
APA | 侯继虎,徐静,袁仕祥,&史以英.(2018).法治视域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研究.淮阴工学院学报,27(02),69-74. |
MLA | 侯继虎,et al."法治视域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研究".淮阴工学院学报 27.02(2018):6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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