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存留养亲制
张芳霞1; 张蕾2
2018-12-15
发表期刊中国档案
ISSN1007-5054
卷号No.542期号:12页码:74-75
摘要<正>孝道是中华传统文明儒家礼教的主要内容,而"纳礼入律"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之一,其中存留养亲制度就是一种独具特色、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存留养亲制度首次入律是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制定的《北魏律·法例》,到清末消亡时,一共存在了1400多年。存留养亲制度在不同时代各有特色,适用条件和范围也有迥异,清代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比较宽泛,针对新的社会现象制定新的考量标准,使存留养亲的施行真正发挥
关键词存留养亲 钦定大清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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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952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
作者单位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2.北京开放大学怀柔分校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芳霞,张蕾. 清代存留养亲制[J]. 中国档案,2018,No.542(12):74-75.
APA 张芳霞,&张蕾.(2018).清代存留养亲制.中国档案,No.542(12),74-75.
MLA 张芳霞,et al."清代存留养亲制".中国档案 No.542.12(2018):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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