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总论)学习重点提要
刘士杰
2003-06-20
发表期刊内蒙古电大学刊
期号03页码:18-20
摘要<正> 《合同法学》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律本科的一门必修课。内容涉及深厚的民法理论,应用性极强。学好该门课程绝非易事,不仅需掌握相关的民法理论,而且《合同法》的相关条文要非常熟悉;此外,要结合案例细心体会,只有如此,方能事半功倍。以下,我就自己的教学体会,按课程章节就该门课程的一些重点内容做一些介绍,以起抛砖引玉之作用。
关键词《合同法》 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学》 债务人 缔约过失责任 履行地点 合同义务 撤销权 合同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缔约能力 意思表示 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 学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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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45801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作者单位内蒙古电大 责任教师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内蒙古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刘士杰. 《合同法学》(总论)学习重点提要[J]. 内蒙古电大学刊,2003(03):18-20.
APA 刘士杰.(2003).《合同法学》(总论)学习重点提要.内蒙古电大学刊(03),18-20.
MLA 刘士杰."《合同法学》(总论)学习重点提要".内蒙古电大学刊 .03(200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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