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二)学习指要 | |
叶志宏 | |
1996-01-15 | |
发表期刊 | 当代电大
![]() |
ISSN | 1006-0685 |
期号 | 01页码:33-40 |
摘要 | <正> 《民法学》(二)主要内容包括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和民事责任。也就是教材第15章至第32章的内容。这部分内容都是涉及公民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用性强,因此学员们应认真理解,并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关键词 | 民事责任 专利权人 民法学 债务人 人身权利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47594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 |
作者单位 | 中央电大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叶志宏. 民法学(二)学习指要[J]. 当代电大,1996(01):33-40. |
APA | 叶志宏.(1996).民法学(二)学习指要.当代电大(01),33-40. |
MLA | 叶志宏."民法学(二)学习指要".当代电大 .01(1996):33-40. |
条目包含的文件 | 条目无相关文件。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谷歌学术 |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叶志宏]的文章 |
百度学术 |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叶志宏]的文章 |
必应学术 |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叶志宏]的文章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相关推荐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