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法”与“债务法”比较
王海地
1998-09-25
发表期刊河南电大
ISSN1003-1448
期号03页码:3
摘要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对时间性差额进行处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当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又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这两种核算方法各有其特点,但核算原理基本相同。本文就这两种方法的核算原理及其特点谈谈个人的看法。一、递延税款的借贷定位无论是“递延法”还是“债...
关键词债务法 税前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借方发生额 纳税影响会计法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5497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河南分部
作者单位河南电大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王海地. “递延法”与“债务法”比较[J]. 河南电大,1998(03):3.
APA 王海地.(1998).“递延法”与“债务法”比较.河南电大(03),3.
MLA 王海地."“递延法”与“债务法”比较".河南电大 .03(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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