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指导(二) | |
汤春来 | |
1994-12-10 | |
发表期刊 | 湖北电大学刊(文经版)
![]() |
期号 | Z2页码:87-92 |
摘要 | 五、社会主义法与其它社会规范、技术规范的关系1.社会主义法与一般的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自行制定的规章和章程是不同的,这主要体现在:①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反映的是国家的要求,而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规范,只反映该团体或组织的成员的意志;②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而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规范只对其成员有效;③违反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要受国家制裁,而违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规范只受 |
关键词 |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法学基础理论》 法律思想体系 法律案 法律规范 国家专门机关 社会法学派 民主和法制 法的本质 刑事制裁 社会主义民主 法典编纂 学习指导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55307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 |
作者单位 | 湖北电大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汤春来. 《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指导(二)[J]. 湖北电大学刊(文经版),1994(Z2):87-92. |
APA | 汤春来.(1994).《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指导(二).湖北电大学刊(文经版)(Z2),87-92. |
MLA | 汤春来."《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指导(二)".湖北电大学刊(文经版) .Z2(1994):87-92. |
条目包含的文件 | 条目无相关文件。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谷歌学术 |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汤春来]的文章 |
百度学术 |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汤春来]的文章 |
必应学术 |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汤春来]的文章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相关推荐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