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合宪性的隐忧与消解
徐和平
2014-01-15
发表期刊学术界
ISSN1002-1698
卷号No.188期号:01页码:79-87+308
摘要司法解释虽具有弥补立法漏洞、统一法律适用等积极功能,但为了保证司法解释的合宪性,司法解释应当受到宪法的规制,其内容包括解释主体法定化、解释范围和方法特定化、解释程序正当化等。从宪法的视角审视,我国司法解释在解释权力主体、解释限度、解释程序和解释效力等方面均存在合宪性的瑕疵。对此,可以通过法定司法解释的主体、严格司法解释的对象和方法、健全司法解释的程序、完善司法解释的效力规则、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等路径,消解公众对司法解释合宪性的隐忧,以彰显宪法权威,保障司法解释的合宪性。
关键词司法解释 合宪性 隐忧 消解径路
URL查看原文
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 CSSCI
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安徽省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1sk522zd)的阶段性成果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198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作者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徐和平. 司法解释合宪性的隐忧与消解[J]. 学术界,2014,No.188(01):79-87+308.
APA 徐和平.(2014).司法解释合宪性的隐忧与消解.学术界,No.188(01),79-87+308.
MLA 徐和平."司法解释合宪性的隐忧与消解".学术界 No.188.01(2014):79-87+308.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徐和平]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徐和平]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徐和平]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互联网股权众筹模式的法律边界与规制——以股权众筹第一案为例
实现政府治理和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我国农业环境司法保护若干问题探析
论我国司法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美国司法能动主义运用特点
学术不端行为的行政法律规制探讨
社会权力的培育及其司法规制
从政治主体到法律主体:宪法权利主体的嬗变
缺失与构建:知识产权文化的思考
新刑诉法下刑罚执行监督体制的科学构建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