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责任及其免除
阳家东
2013-10-25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
ISSN1009-0592
期号30页码:10-11
摘要所谓的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责任人不遵守合同相关内容,甚至违反。违反责任产生的基本前提是合同义务,合同义务无法顺率履行是因为违约责任。文中通过对违约责任有关问题的探讨,目的在于使合同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保证我国经济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违约责任 含义 免责特点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3.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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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77107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作者单位四川省南充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阳家东. 论违约责任及其免除[J]. 法制与社会,2013(30):10-11.
APA 阳家东.(2013).论违约责任及其免除.法制与社会(30),10-11.
MLA 阳家东."论违约责任及其免除".法制与社会 .30(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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