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司法能动主义运用特点 |
| 徐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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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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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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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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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170期号:07页码:63-69+287 |
摘要 | 司法能动主义源于美国,是在司法独立、三权分立、宪政体制等条件下司法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即使如此,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也很少声称自己是司法能动主义者,究其原因,司法能动主义除与民主原则相违外,如何运用、如何制约,"度"的问题也是难点,任何抽象性的方法和结论都不可避免地会招致批评。司法能动主义理论观点纷呈,在分析美国司法理念和司法史基础上,对司法能动主义运用特点进行试探性的分析有助于对该词在实践中的理解。 |
关键词 | 司法能动主义
运用
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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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 | 北大核心
; C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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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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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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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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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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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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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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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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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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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徐和平. 美国司法能动主义运用特点[J].
学术界,2012,No.170(07):63-6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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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徐和平.(2012).美国司法能动主义运用特点.学术界,No.170(07),63-6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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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徐和平."美国司法能动主义运用特点".学术界 No.170.07(2012):63-6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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