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律职业教育的定位——以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为视角
王凌燕1; 徐和平2
2011-04-25
发表期刊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ISSN2095-0683
卷号32期号:02页码:181-184+198
摘要在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着是坚持素质教育还是转变为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争论。应当直面法学本科教育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错位现象,在坚持素质教育的前提下,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思维为核心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并且和司法考试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准入 司法考试 法律职业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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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安徽省2010年度教学研究项目“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良性互动的研究”(20100294)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720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作者单位1.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法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王凌燕,徐和平. 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律职业教育的定位——以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为视角[J].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02):181-184+198.
APA 王凌燕,&徐和平.(2011).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律职业教育的定位——以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为视角.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2(02),181-184+198.
MLA 王凌燕,et al."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律职业教育的定位——以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为视角".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2.02(2011):181-18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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