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权力的培育及其司法规制
徐和平1; 吕成2
2011-09-15
发表期刊学术界
ISSN1002-1698
卷号No.160期号:09页码:99-109+286
摘要社会权力是柄"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制衡国家权力,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社会权力在我国社会管理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培育与发展社会权力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要对社会权力进行必要的司法规制。
关键词社会权力 培育 司法规制 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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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 CSSCI
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F09-10D32);2011年度安徽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机制研究”(2011sk522zd)的阶段性成果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7813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作者单位1.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法部;
2.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徐和平,吕成. 社会权力的培育及其司法规制[J]. 学术界,2011,No.160(09):99-109+286.
APA 徐和平,&吕成.(2011).社会权力的培育及其司法规制.学术界,No.160(09),99-109+286.
MLA 徐和平,et al."社会权力的培育及其司法规制".学术界 No.160.09(2011):99-10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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