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资格问题探讨
郑长青
2009-08-20
发表期刊延边党校学报
ISSN1009-9352
卷号24期号:04页码:57-59
摘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即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能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资格
DOI10.16332/j.cnki.cn22-1302/d.2009.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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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8467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作者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郑长青. 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资格问题探讨[J]. 延边党校学报,2009,24(04):57-59.
APA 郑长青.(2009).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资格问题探讨.延边党校学报,24(04),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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