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出租人解除权不转让之辨析
江钦辉
2008-12-20
发表期刊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7648
卷号No.49期号:04页码:33-34+41
摘要本文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在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前出租人对承租人取得的终止合同的权利能否随租赁物同时转移给买受人的问题。首先,文章通过案件介绍了"买卖不破租赁"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不同观点;其次,从理论上和制度上分析了分歧产生的原因,指出了"买卖不破租赁"在性质上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最后,具体分析了权利义务如何转移、何时转移,指出了买受人无权受让租赁物,所有权转移前,出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提出了借鉴德国民法典的具体立法建议。
关键词买卖不破租赁 权利义务 概括转移 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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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0258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作者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福建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江钦辉.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出租人解除权不转让之辨析[J].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No.49(04):33-34+41.
APA 江钦辉.(2008).“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出租人解除权不转让之辨析.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49(04),33-34+41.
MLA 江钦辉."“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出租人解除权不转让之辨析".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49.04(2008):33-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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