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之否定
杨楠
2008-01-16
发表期刊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671-2862
卷号No.84期号:01页码:32-34
摘要第三人侵害债权说认为债权与其他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时,债权人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作者认为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无论是从相对性突破说、权利不可侵性说,还是从相关国家地区立法实践来看,均说明该理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存在明显不足,"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不能成立"。
关键词第三人 债权 相对性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092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作者单位芜湖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 安徽芜湖241000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楠. 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之否定[J].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No.84(01):32-34.
APA 杨楠.(2008).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之否定.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84(01),32-34.
MLA 杨楠."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之否定".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84.01(2008):32-34.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杨楠]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杨楠]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杨楠]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小学生网络行为调查研究及干预策略
天泰房地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现存问题与对策分析
开放大学视角下芜湖地区新型产业工人之培养
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因果关系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研究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法理的新思考
税收优先权法理基础初探
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
税收法定主义下的税法观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