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权利和谐——从法治视角解读和谐社会构建
周小明
2008-10-20
发表期刊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ISSN1671-6973
卷号No.41期号:05页码:47-50
摘要文章从汉语词义的角度解释了和谐的含义,指出权利是和谐社会的媒介——只有权利和谐才有社会和谐。文章论述了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几组权利之间的和谐:社会弱势群体与社会强势群体之间的权利和谐;应有权利、法定权利与实有权利之间的和谐;原权利和救济权利的和谐;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之间的和谐;私权利与私权利、公权力与公权力及私权利与公权力之间的和谐。
关键词和谐 权利 权利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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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2578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作者单位丽水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周小明. 论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权利和谐——从法治视角解读和谐社会构建[J].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No.41(05):47-50.
APA 周小明.(2008).论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权利和谐——从法治视角解读和谐社会构建.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No.41(05),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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