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
朱明明
2008-11-20
发表期刊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ISSN1005-0183
卷号No.186期号:11页码:5-6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问题,全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探讨了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目前,学界主要有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以及公平责任说等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应当以过错责任为主,同时兼顾公平责任。二是探讨了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笔者结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认为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应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须有违法事实存在、须产生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学校有主观过错。
关键词校园伤害 赔偿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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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273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作者单位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外语系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朱明明. 论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J].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8,No.186(11):5-6.
APA 朱明明.(2008).论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法制与经济(下旬刊),No.186(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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