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报律颁布前后的报界反应 | |
王学珍 | |
2008-12-20 | |
发表期刊 |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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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2-0385 |
卷号 | 8期号:06页码:90-97+112 |
摘要 | 制定报律是清末全面改订旧律、制定新律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于1898年首次提出,到1911年清末最后一个报律《钦定报律》的颁布,共历时13年,大致以1906年《大清印刷物专律》和《报章应守规则》的颁布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本文就这两个阶段的报界反应作一简要分析,借以揭示各种在野的社会势力对清政府领导的新政、立宪的要求、态度及相互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 |
关键词 | 清朝 报律 报界 反应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3468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
作者单位 |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学珍. 清末报律颁布前后的报界反应[J].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8(06):90-97+112. |
APA | 王学珍.(2008).清末报律颁布前后的报界反应.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8(06),90-97+112. |
MLA | 王学珍."清末报律颁布前后的报界反应".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8.06(2008):90-9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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