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有理,贪心无罪——兼谈“许霆案”的法律思考
孙彬1; 顾力2
2008-06-20
发表期刊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672-0385
卷号No.28期号:03页码:94-98+112
摘要许霆案的有罪、无罪、有错?究竟是刑罚处罚、还是民事纠纷?盗窃的犯罪构成、不当得利的取得标准,孰是孰非?本文试图说明持有效证件取款,一次是合理合法,以后在"犯错"的ATM机上多次取款,就变成盗窃,这明显于法理相悖。贪心不能入罪。
关键词 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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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348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作者单位1.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2.广东高特律师事务所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孙彬,顾力. 取款有理,贪心无罪——兼谈“许霆案”的法律思考[J].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No.28(03):94-98+112.
APA 孙彬,&顾力.(2008).取款有理,贪心无罪——兼谈“许霆案”的法律思考.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28(03),94-98+112.
MLA 孙彬,et al."取款有理,贪心无罪——兼谈“许霆案”的法律思考".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28.03(2008):94-9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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