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制度
吴红列
2008-12-25
发表期刊经济研究导刊
ISSN1673-291X
卷号No.38期号:19页码:162-163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中,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制度是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前提之一。这包括了工资协商代表法律地位的确认、协商能力的培养以及相关的制度保障。尤其是作为劳方代表的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法律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政府劳方资方三方协商机制等现代劳资关系调整机制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工资 集体协商 代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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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资助项目2008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法学会合作课题成果(2008HB06)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371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作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吴红列. 试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制度[J]. 经济研究导刊,2008,No.38(19):162-163.
APA 吴红列.(2008).试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制度.经济研究导刊,No.38(19),1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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