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表达权的意义与实现
干理
2008-05-20
发表期刊行政与法
ISSN1007-8207
卷号No.117期号:05页码:33-35
摘要"表达权"在十七大报告中作为四权之一被提出来,证明了其在我国民主政治中的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对表达权的理解并分析了对扩大人民民主的积极意义,提出了保证表达权实现的途径,具体体现在制度完善、渠道建设和表达意识增强三方面。
关键词表达权 民主政治 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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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380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作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青田分校 浙江青田323900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干理. 试析表达权的意义与实现[J]. 行政与法,2008,No.117(05):33-35.
APA 干理.(2008).试析表达权的意义与实现.行政与法,No.117(05),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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