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蔡佳盛
2008-03-15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
ISSN1009-0592
期号08页码:130-131
摘要作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颇具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它过于强化法院的职权,容易侵蚀调解的自愿性和当事人的处分权,存在着弊端。外国的诉讼和解制度更立足于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可以借鉴外国的诉讼和解制度,建立起以调审分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以利于更加合理、公正、快捷地解决纠纷。
关键词法院调解 诉讼和解 调审分离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08.0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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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421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汕头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蔡佳盛.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与对策[J]. 法制与社会,2008(08):130-131.
APA 蔡佳盛.(2008).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与对策.法制与社会(08),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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