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权制度完善的法律思考——以美、澳立法为鉴 | |
王赫 | |
2007-03-30 | |
发表期刊 |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 |
ISSN | 1007-788X |
卷号 | No.91期号:02页码:109-113 |
摘要 | 水权是权利人对水资源所享有的使用权的总称,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具有特别物权的性质,因而,水权就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这一理论观点已经成为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水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水权制度的健全也应借鉴外国的成功立法经验,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关键词 | 水资源 水权 特别物权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6007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
作者单位 |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甘肃兰州730030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赫. 我国水权制度完善的法律思考——以美、澳立法为鉴[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No.91(02):109-113. |
APA | 王赫.(2007).我国水权制度完善的法律思考——以美、澳立法为鉴.甘肃政法学院学报,No.91(02),109-113. |
MLA | 王赫."我国水权制度完善的法律思考——以美、澳立法为鉴".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No.91.02(2007):109-113. |
条目包含的文件 | 条目无相关文件。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谷歌学术 |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王赫]的文章 |
百度学术 |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王赫]的文章 |
必应学术 |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王赫]的文章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相关推荐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