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与中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
| 陈云英
|
| 2007-01-25
|
发表期刊 | 特区经济
 |
ISSN | 1004-0714
|
卷号 | No.216期号:01页码:105-107 |
摘要 | 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特征,国有非流通股“一股独大”,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已是不争的事实,公众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难以真正地发挥作用,无法对大股东做出的决策施加实质性的影响,沉重打击了公众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影响了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类别股东表决制度即是为了解决这种不平衡而进行的公司治理制度创新。对类别股东表决制,应吸收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制度精华,在《公司法》中对类别股东表决制进行完善,建立统一的类别股东表决制度。 |
关键词 | 类别表决
中小股东
制度构建
|
URL | 查看原文
|
收录类别 | 北大核心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6482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
作者单位 |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文科部 贵州贵阳550004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云英. 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与中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J].
特区经济,2007,No.216(01):105-107.
|
APA |
陈云英.(2007).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与中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特区经济,No.216(01),105-107.
|
MLA |
陈云英."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与中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特区经济 No.216.01(2007):105-107.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