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员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楷模
董向华1; 刘秀梅2
2007-12-20
发表期刊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469X
卷号No.51期号:06页码:94-95
摘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高校共产党员应牢记党的重托,忠诚党的事业,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荣辱观作为自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做群众学习的楷模。
关键词高校党员 荣辱观 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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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666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作者单位1.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董向华,刘秀梅. 高校党员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楷模[J].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No.51(06):94-95.
APA 董向华,&刘秀梅.(2007).高校党员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楷模.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No.51(06),94-95.
MLA 董向华,et al."高校党员应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楷模".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No.51.06(2007):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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