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无单放货法律责任探悉
舒胜
2007-12-25
发表期刊产业与科技论坛
ISSN1673-5641
期号12页码:85-86
摘要在海运实践中,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货的单证,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是承运人的义务。然而,由于造船技术的进步以及提单流转的滞后,实践中,承运人常常凭银行保函而无单放货。本文从正本提单持有人的意图和法院对该问题态度的变迁这两个视角为基点,着重分析在无单放货条件下,承运人所应承担责任的法律性质:违约责任为主导,侵权责任为例外。
关键词无单放货 正本提单 法律责任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7499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作者单位江苏无锡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舒胜. 承运人无单放货法律责任探悉[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07(12):85-86.
APA 舒胜.(2007).承运人无单放货法律责任探悉.产业与科技论坛(12),85-86.
MLA 舒胜."承运人无单放货法律责任探悉".产业与科技论坛 .12(2007):85-86.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舒胜]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舒胜]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舒胜]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试论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制及不足
市场经济形式下社会保障制度再思考
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试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及其限制
略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规制及影响
我国现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立法缺失及完善
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法律风险及防范
刍议银行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辩证关系
试论中小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