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合伙的民事主体资格
李魏
2007-08-10
发表期刊山东电大学报
ISSN1008-3340
卷号No.52期号:03页码:51-52+55
摘要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合伙企业和各种组织也得到普遍发展,同时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界的关注。本文对合伙与自然人、法人不同,以及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合伙应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关键词民事主体 合伙 自然人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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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8191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分部
作者单位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山东济南250014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魏. 试论合伙的民事主体资格[J]. 山东电大学报,2007,No.52(03):51-52+55.
APA 李魏.(2007).试论合伙的民事主体资格.山东电大学报,No.52(03),5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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