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理解和适用
陈瑶瑶
2007-06-25
发表期刊云南电大学报
ISSN1009-4814
卷号No.34期号:02页码:86-88
摘要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诉讼,考虑到受害人和致害人间基于环境侵权制度所致的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对等等因素,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将有一部分转移给被告。从举证责任倒置之学理依据及环境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具体适用分析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问题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可以正确地适用该原则。
关键词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侵权诉讼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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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9118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分部
作者单位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 云南昆明650223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陈瑶瑶. “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理解和适用[J]. 云南电大学报,2007,No.34(02):86-88.
APA 陈瑶瑶.(2007).“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理解和适用.云南电大学报,No.34(02),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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