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意思表示看物权体系与债权体系的有限融合 |
| 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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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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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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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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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6页码:136-137 |
摘要 | 现代民法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生发出物权法民与债法两大子系统,物权法更多地在于维护安全,而债法则力求意思自由, 方便交易。自由与安全,作为意思表示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时以债权法与物权法的面目出现并发生激烈碰撞,在碰撞中逐渐走向有限度的融合并各自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异。总而言之,相互借鉴,各取所长必将是未来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发展方向。 |
关键词 | 物权
债权
预告登记
登记对抗主义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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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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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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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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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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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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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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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滁州分校 安徽滁州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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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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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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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徐华. 从意思表示看物权体系与债权体系的有限融合[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6(06):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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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徐华.(2006).从意思表示看物权体系与债权体系的有限融合.市场周刊.理论研究(06),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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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徐华."从意思表示看物权体系与债权体系的有限融合".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06(2006):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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