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 |
|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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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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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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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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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2页码:50-52 |
摘要 |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代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会出现无权代理的情况,从法律后果来看,无权代理既有可能发生代理无效的后果,也有可能发生代理有效的后果。对于前者,大陆法系理论界通称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即不发生属于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对于后者,则称为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即被视为有代理权之无权代理,将发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在解决代理关系是否构成、代理责任如何承担的纷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关键词 | 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
选择权
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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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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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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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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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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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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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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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甘肃兰州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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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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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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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瑞. 试论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J].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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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张瑞.(2006).试论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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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张瑞."试论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02(2006):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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