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法的本质
王燕军
2006-07-15
发表期刊岭南学刊
ISSN1003-7462
期号04页码:54-57
摘要商法是不断发展的,商法的本质也因时代的变迁呈现不同的特性。近代商法的本质是商人法,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是息息相关的。现代社会,随着泛商化趋势的出现和身份法的式微,商人法的概括已名不符实。从商法的功能和商事活动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分析,现代商法的本质是商事标准法。现代商法的本质对于商事立法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商法 商法本质 商人法 商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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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0790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作者单位广州广播电视大学 讲师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州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王燕军. 试论商法的本质[J]. 岭南学刊,2006(04):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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