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以良法与善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魏新宇
2006-10-15
发表期刊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7508
期号04页码:13-15+60
摘要在生物学的角度,人作为个体而存在;在社会学的角度,人作为类而存在,正是人类存在的实践行为才创造了社会。我们目前所生存的社会,既是前人的实践的结果,也是今人创造的过程。然而,前人已离我们远去,在现代社会理想的实践过程中的主体是我们今人。要实现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理想,最为迫切的莫过于实现当代人与当代人之间,乃至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而这一切,要靠社会主义良法与善德二者相统一为保障力量。
关键词和谐社会 构建 维度 社会主义良法 社会主义善德 保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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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1597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吉林分部
作者单位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吉林长春130022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吉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吉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魏新宇. 试论以良法与善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04):13-15+60.
APA 魏新宇.(2006).试论以良法与善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4),13-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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