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政府在公民医疗卫生保障中的责任
李俭峰; 冯豫红
2006-11-25
发表期刊江西社会科学
ISSN1004-518X
期号11页码:178-182
摘要我国始于20世纪后期的医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对市场机制的导入缺乏有效的引导及监管,致使医疗卫生领域的扭曲服务和低效,极大地增加了医疗卫生费用和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能是解决市场失灵、促进社会公平。这要求政府切实承担起在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的责任,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以保障公民的医疗卫生需要。
关键词政府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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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4001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作者单位1.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李俭峰,冯豫红. 略论政府在公民医疗卫生保障中的责任[J]. 江西社会科学,2006(11):178-182.
APA 李俭峰,&冯豫红.(2006).略论政府在公民医疗卫生保障中的责任.江西社会科学(11),178-182.
MLA 李俭峰,et al."略论政府在公民医疗卫生保障中的责任".江西社会科学 .11(2006):17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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