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 | |
梁文莉 | |
2005-06-25 | |
发表期刊 |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ISSN | 1008-9764 |
期号 | 02页码:93-97 |
摘要 |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两岸是一个中国,决非两个国家,这是历史和法律所证明的事实。本文从国际法的角度论述了台湾的法律地位,驳斥“两国论”与“公投台湾前途论”这两种“台独”论调,并分析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及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法,是指向“台独”分裂活动的法律武器,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体现。 |
关键词 | 台湾 主权 民族自决权 反分裂国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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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4714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
作者单位 |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梁文莉. 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02):93-97. |
APA | 梁文莉.(2005).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2),93-97. |
MLA | 梁文莉."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02(2005):9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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