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
杨梅1; 杨柏林2
2005-11-02
发表期刊应用写作
ISSN1003-3602
卷号No.203期号:11页码:13-15
摘要<正>报告文种的归属,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归属于法定公文部分,另一块是归属于非法定公文部分。法定公文部分,是指党、人大、政府、军队的公文处理《条例》或《办法》中所规定的报告这个文种;非法定公文部分,即事务公文部分,是指出现报告字样的一些事务性公文文种,包括调查报告、大会工作报告、述职报告、审计报告、咨询报告、立案报告、评估报告等。本文所分析的是法定公文的报告。
关键词上级机关 法定公文 写作要求 上行文 公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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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6132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作者单位1.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2.阜新市人民政府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梅,杨柏林. 浅谈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J]. 应用写作,2005,No.203(11):13-15.
APA 杨梅,&杨柏林.(2005).浅谈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应用写作,No.203(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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