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公文制发程序(下)——规范性公文写作系列谈之五
杨梅1; 杨柏林2
2005-02-02
发表期刊应用写作
ISSN1003-3602
卷号No.194期号:02页码:48-49
摘要<正>四、规范性公文的发布(一)行政法规的发布为了提高行政法规的权威性,使行政法规能够及时为社会和公众知晓,便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执行和遵守,国务院已改变了过去那种用文件形式发布行政法规的办法。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令;经国务院批准,部门(含
关键词人民政府 公文制发 国务院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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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613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作者单位1.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2.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辽宁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梅,杨柏林. 规范性公文制发程序(下)——规范性公文写作系列谈之五[J]. 应用写作,2005,No.194(02):48-49.
APA 杨梅,&杨柏林.(2005).规范性公文制发程序(下)——规范性公文写作系列谈之五.应用写作,No.194(02),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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