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
周明
2005-06-28
发表期刊天津电大学报
ISSN1008-3006
期号02页码:43-45+48
摘要高校的法律性质具有国家和政府授权管理的特性。教育教学管理是高校的主体管理活动,学籍、学历、学位等方面管理又是高校的核心管理活动,而这方面的活动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行为。高校行政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具有行政主体的法律性质。同时在司法实践中高校行政主体的法律性质得到明确与加强。这样一种法律性质规范着高等学校的行政行为。
关键词高等学校 行政行为 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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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6963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
作者单位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周明. 高等学校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J]. 天津电大学报,2005(02):43-45+48.
APA 周明.(2005).高等学校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天津电大学报(02),43-45+48.
MLA 周明."高等学校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天津电大学报 .02(2005):43-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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