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和谐社会
闫新丽; 吕新云
2005-12-30
发表期刊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469X
期号06页码:34-36
摘要胡锦涛同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对江泽民同志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理论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思路,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价值目标,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保障和内在需要。构建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追求。
关键词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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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777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闫新丽,吕新云.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和谐社会[J].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06):34-36.
APA 闫新丽,&吕新云.(2005).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和谐社会.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6),34-36.
MLA 闫新丽,et al."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和谐社会".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06(2005):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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