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完善
艾奇; 王国良
2004-01-21
发表期刊企业经济
ISSN1006-5024
期号01页码:157-159
摘要公司法中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弊端。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行使作出合理的限制,最后对我国公司法修改提出建议。
关键词资本多数决定 股东大会 表决权 公司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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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北大核心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919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作者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艾奇,王国良. 论公司“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完善[J]. 企业经济,2004(01):157-159.
APA 艾奇,&王国良.(2004).论公司“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完善.企业经济(01),157-159.
MLA 艾奇,et al."论公司“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完善".企业经济 .01(2004):15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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