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几个问题——兼论刑诉法37条和48条之冲突
孟梅
2004-03-30
发表期刊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ISSN1009-8534
期号01页码:54-55
摘要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我国律师实际享有的这项权利不容 乐观,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众多困难,而要克服这些困难,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应得到立法的认可。
关键词辩护律师 调查取证权 阅卷权 证据展示
DOI10.13985/j.cnki.34-1227/c.2004.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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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20248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作者单位徐州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孟梅.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几个问题——兼论刑诉法37条和48条之冲突[J].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01):54-55.
APA 孟梅.(2004).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几个问题——兼论刑诉法37条和48条之冲突.宿州教育学院学报(01),54-55.
MLA 孟梅."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几个问题——兼论刑诉法37条和48条之冲突".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01(200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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