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及其对现今中国之意义 |
| 萧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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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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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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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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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1页码:21-27 |
摘要 | 公法与私法是法治国家关于法的一个基本分类 ,这种分类是针对整个社会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和利益所作的划分 ,虽非绝对严格 ,但却构成了整个法秩序的基础。公法与私法分类的基本意义在于方便法律的适用 ,但其深层含义及其导出的重要原则却是私权神圣和私法自治、私法优位。给私法与公法以正确定位 ,就等同于给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正确定位。于公法和私法 ,私法为核心 ;于国家和人民 ,人民为核心 ;于政府和社会 ,社会为核心。建立法治国家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确定的一个明确目标 ,然而法治国家对我们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模式 ,我们面临着制度的建设与重构和文化的建设与重构。因此 ,分清公法与私法的类别 ,厘清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对于我们建立真正的法治国家意义重大而深远 |
关键词 | 公法
私法
私法优位
制度建设
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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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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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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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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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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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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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文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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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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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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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萧也红.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及其对现今中国之意义[J].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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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萧也红.(2003).公法与私法的分类及其对现今中国之意义.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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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萧也红."公法与私法的分类及其对现今中国之意义".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01(2003):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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