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
姜东军; 于波
2003-01-25
发表期刊北方经贸
ISSN1005-913X
期号01页码:49-50
摘要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规定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不仅应当加强 ,而且应当加以完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完善董事会 ;建立充分发挥经理作用和对其制约的机制 ;改革法定代表人制度。
关键词公司法 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和完善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21743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黑龙江分部
作者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依安分校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黑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黑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姜东军,于波. 《公司法》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J]. 北方经贸,2003(01):49-50.
APA 姜东军,&于波.(2003).《公司法》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北方经贸(01),49-50.
MLA 姜东军,et al."《公司法》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北方经贸 .01(2003):49-50.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姜东军]的文章
[于波]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姜东军]的文章
[于波]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姜东军]的文章
[于波]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