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翟同美; 赵永海
2000-12-30
发表期刊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ISSN41-1258/G4
期号04页码:117-119
摘要国家工作人员是我国刑法对一类特殊犯罪主体的称谓,本文对其进行了论证,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准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范围。
关键词criminal law national public servant quasi-national public seru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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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0008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河南分部
作者单位新乡广播电视大学!河南新乡 453000;新乡市司法干校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南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河南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翟同美,赵永海. 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J].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4):117-119.
APA 翟同美,&赵永海.(2000).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04),117-119.
MLA 翟同美,et al."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04(2000):1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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