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调和法律价值冲突的立法手段
韩国莉
1999-08-28
发表期刊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ISSN1008-0597
期号03页码:88-89
摘要从哲学上的价值理念入手 ,从法理学中的法律价值角度出发 ,剖析了民法基本原则在衡平和调和法律价值冲突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从而论证了民法典中设置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价值 法律价值 衡平
URL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0805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作者单位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韩国莉. 民法基本原则——调和法律价值冲突的立法手段[J].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03):88-89.
APA 韩国莉.(1999).民法基本原则——调和法律价值冲突的立法手段.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03),88-89.
MLA 韩国莉."民法基本原则——调和法律价值冲突的立法手段".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03(1999):88-89.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韩国莉]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韩国莉]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韩国莉]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相关推荐
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因、困境与出路
比例原则在我国公法适用中的路径选择
关于国家赔偿法课程教学模式选择与运用效果的反思
试论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
案例教学在国家赔偿法课程中的应用分析
论金融犯罪的特征、原因及预防对策
电大法学专业教学方式初探
案例教学在国家赔偿法教学中的运用
现代性视阈中的当代艺术与设计
谈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意义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