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中“重大误解”的认定
杨秀英; 车承军
1999-11-15
发表期刊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ISSN1008-7230
期号04页码:52-54
摘要从构成重大误解的前提、条件、程度以及后果预见四个方面阐述了对重大误解的认定。
关键词合同法 重大误解 认定
DOI10.19352/j.cnki.issn1671-4679.1999.0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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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1256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黑龙江分部
作者单位鹤岗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54100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黑龙江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黑龙江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秀英,车承军. 论《合同法》中“重大误解”的认定[J]. 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04):52-54.
APA 杨秀英,&车承军.(1999).论《合同法》中“重大误解”的认定.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04),52-54.
MLA 杨秀英,et al."论《合同法》中“重大误解”的认定".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04(1999):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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