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教学改革必须注重体育法规的贯彻 |
| 马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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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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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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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0-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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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3页码:92-93 |
摘要 | <正>1 体育法规对体育教学的要求 体育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体育领域的立法空白,结束了我国体育事业无基本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我国体育事业开始进入了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教师法》一章第三条指出:教学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所以说,学校体育是全民健身的基础。《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对体育课教学规定:1、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2、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3、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4、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开设体育选修课。根据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和体育学科的自身规律,可以有针对性地开设以下几种类型的体育课:基础课;选修课;保健课。在选编体育课程教材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原则与要求: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目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具有科学和系统性;吸取世界优秀体育成果与继 |
关键词 | 体育教学改革
保健课
体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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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16099/j.cnki.jsus.1997.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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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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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 | 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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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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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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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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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3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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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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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体育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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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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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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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马群英. 体育教学改革必须注重体育法规的贯彻[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7(03):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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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马群英.(1997).体育教学改革必须注重体育法规的贯彻.上海体育学院学报(03),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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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群英."体育教学改革必须注重体育法规的贯彻".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03(1997):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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